时间:2022-12-22 05:51:01
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学生睡眠时间的要求。 小学生每天必须达到10小时,中学生必须达到9小时,高中生必须达到8小时。 小学生就寝时间通常不晚于21点20分。 中学生通常不晚于22点。 高中生通常不晚于23点。
小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校外在线培训的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30。 在线直播类培训的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1:00。 通知还要求各地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通知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
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保证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康复整合和记忆强化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和效率的提高非常重要。 各地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教师教育内容、家校合作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 要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惯,指导家长重视孩子的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应达到10小时,中学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 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要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
三、统一安排学校休息时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的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工作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点20分,初中一般不早于8点; 学校不应提前要求学生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个别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当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使学生符合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
四.防止学业过度挤压睡眠时间。 中小学要增强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学生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充分利用自习课和课后服务时间,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大部分都是书面作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通过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打卡等形式安排作业。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中小学应当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学生休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人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休息、按时就寝。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点20分的中学生一般不晚于22点00的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点00。 个别学生努力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当督促其按时就寝,不熬夜,保证充足睡眠; 教师应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指导,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需要调整作业内容和工作量。 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网络教育网络课程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网络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每日22
六、辅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课堂精神状态,睡眠不足时,要及时提醒学生,与家长沟通。 指导学生统一使用回家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监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和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增强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督导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 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得到满足,学生良好睡眠得到切实保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