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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7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何民警和派出所被追责?请看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30 04:39:01

资料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一起7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何民警和派出所被追责?请看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6月17日上午9时52分,湖南省双峰县永丰街道嘉信华庭小区临街门面一家物流配送点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此次火灾的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这起火灾被认定为因未扑灭的烟蒂引燃包装纸箱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中央电视台相关报道

其中,消防体制改革后,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未全面履行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未继续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建议进行深入检查。 许多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得到了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书全文如下

2020年6月17日上午9时52分,双峰县永丰街道嘉信华庭小区临街门面一物流配送点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93.8026万元。 6月19日,省安委办公室对这起事故开展了挂牌督查。

6月23日,有关部门成立娄底市双峰县“6.1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

通过严密的现场调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论证,

明确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认定事故性质,

明确事故的责任

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应对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及经营场所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 .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个体雇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1321MA4M7PQ49P。 经营地点:双峰县永丰街道一心街37号。 经营者:王强。 构成形式:个人经营。 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行业类别:日用家电零售。 经营范围:物流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销售与安装、维修、配送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工商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工商变更登记期限: 2018年1月5日,增加经营范围(物流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2 .经营场所转移情况。 2018年11月11日至2020年5月20日,搬到永丰街道井湾安置小区经营。 2020年5月20日,搬到永丰街道嘉信华庭小区2栋西侧5-9号门面经营。

3 .工作人员情况。 该中心经营者王强正好是湘潭市电器维修有限公司的员工,从事售后服务工作。 该中心负责人彭某丰(死者,化名,下同),是王强聘请的管理人员,负责该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 另外聘用了15名工作人员,其中信息员5名,调度员10名。 所有的招聘人员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4 .实际经营范围。 该中心分别与青岛日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得物流有限公司、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或口头协议,负责双峰县域内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网上客户订购的大部分大家电产品的配送和安装、售后服务。 该中心成立以来,其收益项目为按家电种类大小和配送距离结算的配送费、安装服务费、佣金、售后服务费,没有单独从事电器销售,也没有其他自营产品。 该中心经营实质上是物流配送中转站。

5 .货物配送方式。 青岛顺日供应链有限公司、安得物流有限公司(均为物流企业)负责天猫商城网上客户购买的货物,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将京东商城网上客户购买的货物上午(一般为上午8点左右)运送至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店铺, 该中心安排员工卸货,货物按配送区域代码放置,配送员驾驶自己的车辆)一般情况下,信息员联系客户不在家或不接电话时,货物会临时存放在5-7号门内。

(二)经营场所基本情况

1 .建筑物状况。 嘉华庭小区的第二套房子建于2010年11月。 2012年3月31日,该栋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该建筑为东西向,砖砌,山吹屋面,耐火等级级,南北长58.2米,东西宽12米,高29.6米,层数61 (一层为门面,2-6层为住宅),火灾危险性分类为民用。 这栋楼西侧一楼临街有十二扇门,从北到南号码是一到十二。 发生火灾的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经营店位于5-9号门脸。

2 .火烧店出租前改建情况。 第二栋房屋一层楼高6.3米,3.6米处留有架空联络梁(未铺地砖)。 房东江映辉在接到5-9号门面(其中7号门面是江映辉在2号门面与王某江(化名,下同)交换后得到的)后,于2016年被施工队告知架空联络梁上方有楼面(其中7号门面架空联络梁的楼梯面板在王某江更换前每层面积310平方米。 其中,一层楼高约3.6米,5号门东墙北侧上方留有小窗。 2层楼约2.7米,东西两侧都留有窗户。 7号门的背面建有上下用的水泥楼梯,楼梯旁边建有厕所。

3 .火工店出租后装修情况。 2020年4月19日,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经营者王强与事务所签订了5-9号门作为仓库的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020年5月,该中心负责人彭某丰将门面与湄洲公路之间的空地(约613平方米)铲平,铺设砂石用于装卸货物,同时将门面二楼用石膏板分成几个区域,简单用水和窗内门楼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用于货物的暂时保管。 门的外墙上安装着商店的招牌和广告。

4 .消防设施及检查情况。 2012年6月25日,嘉信华庭区消防工程通过原双峰县消防大队竣工验收。 其中第二户人家西侧6号和7号门之间建有室内消火栓。 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搬进该栋5-9号门面经营后,未配置消防器材,室内消火栓被装修材料遮挡关闭。

二.事故基本情况

(一)案件经过

2020年6月17日清晨,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租用的双峰县永丰街道嘉信华庭小区两栋街口,6辆载有家电的货车抵达。

7时40分许,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招聘的装卸工人、配送员、调度员开始从货车上卸货,放在服务中心西侧空地上。

9点30分左右,卸货完成,配送员对照货物配送单进行清单订购。

9时52分51秒,空地南侧送往洪山殿镇和蛇形山镇的货栈( 8号门面和7号门面之间隔墙西侧柱以西14.65米处)开始冒烟。

9时53分38秒,现场工作人员发现货物堆放起火呼喊,随即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货物,有人到一楼卫生间用水桶和脸盆接水灭火。 此时,服务中心二楼的工作人员处于参观状态。 火势迅速壮大,由于当时刮大风,大火和浓烟迅速堵塞大门,蔓延至门所在的7楼砖混商住楼,门内7人(门1楼3人、门2楼4人)无法及时逃生。

(二)灭火救援情况

9时54分28秒,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第一个报警后,立即出动5辆消防车26人赶赴现场救援,大队值班领导随第一辆车出动。 在出警途中,指挥官与报警者联系,确认火灾警报的状况。

10时06分,双峰县消防救援队第一支力量到达火灾现场。 火势在剧烈燃烧阶段,浓烟覆盖了整个居民楼,大量燃烧物紧贴门前坪堆积燃烧,并伴随着爆炸产生。 指挥员了解情况,立即搜救和制止火势蔓延,并向娄底市消防救援队指挥中心和双峰县人民政府报告火灾情况,请求增援。

10时15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志愿者队伍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10时32分,搜救小组在居民区搜救出4名被困人员。

10时46分,双峰县公安、人武、环卫( 4辆洒水车)等联动力量来到现场协助处置。

11时03分,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娄星大队娄星南路消防救助站( 2车11人)和双峰县住建局派出的两台挖掘机陆续到达现场。 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接手现场指挥。

11时18分,第一搜救小组在7日的门厕所搜索了3人。

11时25分,第二搜救小组在门2楼办公区东南角搜索到4人。 所有搜救人员第一时间被现场医务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11时50分,现场大火基本扑灭。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这次火灾造成7人死亡。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等标准和规定,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93.8026万元。

(四)事故报告情况

10时许至10时06分,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员李晓峰在赶赴火灾现场途中,向正在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县长彭石清、常务副县长罗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孝泉报告了火灾信息。 县政府常务会议中止,有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常务副县长罗灿接到火灾信息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娄底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孝泉通过电话派出该局应急志愿者队伍赶赴现场参与救援。

10时05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接到12345电话,有群众反映嘉信华庭区发生火灾。

10时08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将火灾信息报告县长彭石清、常务副县长罗灿。

10时10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致电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安排火灾情况。

10时30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传真通报火灾情况。

10时40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向娄底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通报火灾情况。

10时55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向娄底市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火灾信息,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原因不明”。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指示:“请双峰县应急局检查情况,及时处置。”

11时46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向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火灾情况。 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13时05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向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娄底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火灾信息。 经过评估,认定事故信息报告符合规定。

三.基层社区、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一)双峰县永丰街道五里社区居民委员会

经排查,该社区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了防火安全公约,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安全检查未实现全覆盖。 嘉信华庭小区商业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现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对2020年5月20日嘉信华庭小区临街建房以来的经营状况、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排查不到位,实际开展家电配送业务

(双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

调查显示,永丰街道办事处对消防工作比较重视。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围。 印发与各社区(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社区(村)年末目标管理考核的2020年消防工作方案,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三级网格划分小单位小场地、居民楼,定期防火

但该镇办事处地处县城中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多,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度不够,网格长、网格员(均为社区居民)排查消防风险对五里社区的店铺经营登记、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

(三)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

经调查,该所查明社区警务中队具体负责社区基础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工作。 2020年1月9日,该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法人签订治安责任书,对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1月至6月,该所对辖区242家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

但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监督对其责任的作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未能正确配置、全面履行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未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专职消防民警2019年底调职后未设置消防专业人员; 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单位安全检查不予立案处罚,抽查情况未反馈、通报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永丰街道办事处。

(四)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

经查,该大队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2019年3月确定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9家,并报县政府备案和公安部门。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从2020年1月1日至6月15日,共抽查105家单位(其中一般单位18家),复查18家单位,累计检查123家单位。 编制了监督检查登记簿和火灾风险登记簿。 组织冬春防火宣传和培训讲座,组织城北加油站进行应急演练。

但消防体制改革后,该大队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力度减弱,主要采用“派出所消防工作群”(微信群)提醒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特别是从2019年9月开始公安部门未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基层派出所和民警绩效考核后,该大队相应每月进行消防监督工作考核没有继续指导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监督,同时也没有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员

(五)双峰县公安局

经调查,该局已转为非领导职务的原副局长与永丰水陆派出所联系,及时传达县政府、县公安局消防工作相关安排,对该所消防工作的开展作出安排。 从2017年开始,该局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 (娄公电) 2017 ( 152号)的规定,将消防单位不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且符合一定标准的单位和场所列为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但消防体制改革后,该局对公安派出所承担的消防监督职责认识存在偏差,尤其是2019年9月消防救助网与公安网断开后,没有继续配合消防救助机构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绩效评估目标。 (该局《2020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数据对照表治安管理块考核办法》明确了12项考核内容,其中“内部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六)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

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直属二级机构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全县室内装饰活动的管理。 经调查,嘉信华庭小区自2016年以来一直未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事发门东临街门装修时未向该处申报; 对该小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该小区普遍存在的违章装修行为,行业管理不到位。

(七)双峰县人民政府

经过调研,该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2020年1月9日和4月27日两次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但是,消防体制改革以来,该县政府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不断记录在案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协调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物流配送的“新业态”,特别是配送末端(店铺)的管理,还没有结合当地进行实际需要的探索和牵引管理机构的明确化。

(八)其他单位

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峰县商务粮食局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调查结果没有发现不能担任职务的情况。

四.事故原因

(一)起火原因。 通过监控视频、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咨询调查,发现起火原因为未熄灭的烟蒂点燃包装纸箱引发火灾。

(二)人员伤亡原因

1 .消防设备设施不足。 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医嘱标志等消防器材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箱被铁皮封闭不能使用; 门面二楼至一楼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 起火后无法立即灭火,店内人员被困无法安全逃生。

2 .工作人员应急处置不当。 火灾发生初期,店外人员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而是去救援货物。 在起火冒烟堵塞店铺的近10分钟内,门2楼的被困人员无法从安全出口撤离,也无法从2楼东边没有设置防盗窗的窗户撤离。 7号门一楼厕所内的被困人员和通往8号门的侧门的直线距离只有1.5米,没有选择通过侧门逃出8号门。 推迟了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的最佳时机。

3 .大风天气下火势很快。 事发当天,当地天气晴热高温,南风。 09时气温31.4,风速3.8m/s; 10时气温32.4,风速9.9m/s; 09时至10时风速增大明显,最大风速为12.8m/s。 现场调查和调查显示,事发现场处于上风处,起火后,火灾从室外向一心电器服务中心所在的建筑方向蔓延。

4 .货物装载码密集。 在整个装卸现场,526张单1081个打包商品需要根据配送地点的不同区域分开放置代码。 工作人员将货物卸下车后,根据需要不放软线,紧靠着门堆了起来。 由于堆与堆之间、堆与建筑物(营业区)之间没有设置具备安全疏散功能的通道,起火后迅速形成“火联营”态势,灭火、人员撤离变得困难。

5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进行定期消防安全巡查,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组织开展火灾应急演练,员工不具备初期火灾处置和疏散自救能力。 事发当天的现场管理很混乱。 室外卸货场未划定车辆停放区域,车辆停放自由,出入自由; 现场人员活动自如,在装货区随意抽烟,一边抽烟一边在货物堆放区随意穿梭,烟蒂随意丢弃,无人阻拦。

五、事故曝光的物流配送“新业态”安全监管问题

(一)物流配送末端)店铺)的设立标准,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由于其设立主要由门店或门店服务的公司(电商平台、货运企业等)自行决定,因此这些门店的规模、消防标准、员工准入参差不齐。

(二)物流配送末端)店铺)的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牵头管理部门。 目前,物流配送涉及的部门单位较多,都是按照国家要求的“慎重、包容”原则,各司其职,但彼此缺乏信息共享,难以形成合力,“包容”过多,过于“慎重”。

六.事故性质

经调查,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在经营中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调查组分析,娄底市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617”特大火灾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七、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逃避责任人追究

1 .彭某丰,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本中心消防安全制度未制定,未配备消防器材,未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混乱,事发当天带头吸烟,向工作人员冒烟,放任工作人员吸烟。 《消防法》违反第十六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因为在事故中死亡,所以不再追究责任了。

(二)司法机关已聘用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2 .肖枝,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空调安装员。 在货物装载、装卸场所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蒂,导致烟蒂引燃包装纸箱,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法》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因涉嫌纵火被双峰县检察院逮捕。

3 .王强,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经营者。 未制定本中心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事发前,湘潭市恰逢电器维修有限公司从事售后服务工作,疏于对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的管理,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双峰县检察院逮捕。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 (安监总办( 2017 ) 49号)规定,予以联合惩戒

4 .江映辉、嘉信华庭小区2幢西侧5-9号门面房东。 擅自将门改建为两层楼; 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时,不明确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不明确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签订租赁合同后,未及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致使承租人疏于二楼装修及一楼广告设置(覆盖消火栓)管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6号)违反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双峰县检察院逮捕。

(三)其他应对相关责任人建议

5 .杜永钧,中共党员,双峰县永丰街道五里社区支委、居委会,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 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防火安全检查覆盖不全、嘉信华庭小区商业门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清的现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对嘉信华庭违反《消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王建耀,中共党员,双峰县永丰街道五里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由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防火安全检查未全覆盖,对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2020年5月20日迁嘉信华庭小区街口以来的经营状况、消防安全制度的实施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违反《消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 .杜煌平,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中队长(三级警长)。 任职期间,社区警务中队未将个体雇主纳入消防监督抽查范围,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未进行检查; 没有继续沿用以前的消防监督方式,对存在火灾危险性的检查对象既不立案也不处罚,检查情况也没有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消防机构通报,消防检查不在社区警务室绩效评估之列。 违反《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120号令)第三十四条和《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 )湘公通〔2011〕129号)第八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监察部第11号令) (根据第四条第项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 .张弛有度,负责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11级、副科级)、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联系永丰街道等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不配合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违反《消防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 建议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诫勉谈话进行处理,责令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书面检查。

9 .杨军平,中共党员,双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正科级),管理政法、消防等工作。 对五里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力。 违反《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领导责任。 《娄底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 (娄纪发) 2017 ) 2号,下同)根据第三条规定,建议双峰县纪委开展诫勉谈话处置。

10 .阳群华,中共党员,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所长,负责社区警务中队。 消防体制改革后,在消防法法规和湖南省公安厅未修订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的情况下,未能正确部署和督促社区警务中队全面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未将个体雇主纳入消防监督抽查范围,专职消防民警2019年底调职后。 违反《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娄底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责令双峰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1 .王建娥,中国共产党人,双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没有视察社区未依法全面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的情况。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违反第九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娄底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责令双峰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12 .周志明,中共党员,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主要做好战备、训练和社会方面的火灾防控工作。 消防体制改革后,没有继续监督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月度消防监督工作评估; 对消防干部分片管理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不到位。 违反《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三条和《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承担领导责任。 建议娄底市消防救援队就职责进行协商。

13 .孙小阳,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处原所长。 任职期间,嘉信华庭小区普遍存在的装修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行为治理不力。 责令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书面检查。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双峰县一心电器服务中心。 建议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建议开展深度检查的机构

1 .双峰县人民政府。 责令娄底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委办公室进行书面检查。

2 .永丰街道办事处。 责令双峰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方案,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3 .永丰水陆派出所。 责令双峰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建议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4 .双峰县消防救援队。 责令双峰县人民政府、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方案,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5 .双峰县公安局。 责令双峰县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方案。

6 .双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成双峰县人民政府书面检查,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八.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体系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加强对当地实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行业不要管安全管理工作要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要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行业部门要理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深刻吸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这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辖区、行业的风险归结为“情况清晰、本行业县政府应当开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专项管理,协调居民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机构,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公共事务管理。 各行业系统要分别带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火灾风险隐患,突出违法行为,严惩违法责任人。 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度,在社会上形成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氛围。

(三)加强“新增业态”火灾风险防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物流配送基层等“新业态”社会单位的监管。 要规范引导各种“新业态”发展,明确引领管理部门,消除行业管理“盲区”。 各牵引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业内单位依法设立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配置消防器材。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抽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各部门切实提高防范火灾风险的能力。

(四)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火自救能力

在这次火灾中,明显缺乏公司员工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没有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嘀嘀打车等平台进行消防宣传,加强常识提示性消防知识和火灾自救逃生技能的普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行业系统应当采取签约、集中警示教育等手段,对所属行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提示警示,督促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乡镇(街道、派出所、行政村)社区)应当在各类宣传场所增设消防宣传内容,普及农村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知识。 应当引导居民在设置防盗窗时预留逃生窗; 根据季节、群体特点和其他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娄底市双峰县“617”

大型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