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8:50:01
《澎湃新闻》记者岳怀让
去年8月自行投票接受审查的浙江湖州市委原书记马晓晖受贿、滥用职权案近日一审开庭。

据“金华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7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出庭支持公诉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机关党组副书记马晓晖受贿、滥用职权案。
本文图片均为金华法院微信公众号图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2005年至2021年,被告晓晖利用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台州市路桥区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国际峰会杭州市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杭州市委副书记、湖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土地政府接收、建设用地审批、房地产开发、财政资金保管等事项上牟利,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972万余元。
2018年至2020年,被告晓晖在担任杭州市委副书记、湖州市委书记期间,为帮助涉案人员违规单位谋取巨额利益,通过打招呼、请示、听报告、听报告、施压等方式,对下属实施特定人员实际控制低价出让土地、接受财政资金补助、强制销售消防产品等,给公共财产造成了损害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军晓晖及其辩护人举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马晓晖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等70多人旁听了庭审。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简历显示:马晓晖,男,汉族,1966年1月生,浙江慈溪人,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2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马晓晖曾任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2018年任湖州市委书记。
去年8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援引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的信息通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马晓晖涉嫌严重违纪,自行投票,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1月,马晓晖被免去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今年3月,浙江省纪委监委宣布马晓晖被“双开”。
经查,马晓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理想信念,放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勾结他人,转移毁灭证据,组织通讯讯问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在选人用人方面违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利用职权为特定利益相关者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没有进行权钱交易的纪律法基础,没有为民营企业主进行土地收藏、用地批准、 为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徇私舞弊,招商引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为特定利益相关者大肆谋取利益,造成国家财政资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纪鉴部门点评:马晓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要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处分。 将省监察委员会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终止其省第十四届党代表资格的违纪违法所得嫌疑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的处分,在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追认。
责任编辑:蒋朝铮图片编辑:乐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