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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被起诉的职业选手,英雄联盟协议草案

时间:2022-12-21 0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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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游戏行业又传来了热闹的消息。 腾讯旗下的拳头公司在美国加州起诉字节跳动旗下的游戏公司沐瞳科技,指控被认为是沐瞳的《无尽对决》模仿了《英雄联盟手游》。

英雄联盟被起诉的职业选手,英雄联盟协议草案

这么长的一句话,读了很累,就知道里面戏剧性的要素有多丰富。

不过,简单来说,其实是三款人气MOBA游戏的恩仇。 首先,腾讯的《王者荣耀》人很熟悉。 其次,展出《英雄联盟》的拳头公司最初是海外明星游戏公司,后来被腾讯收购了。 众所周知,几年后,《王者荣耀》跑遍了世界。 最后,沐瞳的《无尽对决》 (海外正式名称: Mobile Legends:Bang Bang )在海外手游市场大热,在一定程度上比这两款产品更成功。 另外,去年被腾讯的敌人字节跳动收购了。 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这一事件也受到特别关注。

但是,我关心的不是这些。 作为一个对问题表象背后的本质感兴趣的人,我感兴趣的有两点。 一个是腾讯呼吁抄袭,为什么要去海外起诉? 二是海外事件,为什么国内会有那么大的浪潮?

先说结论。 通过研究这起诉讼案的经过,我得出了两个荒谬的结论。 1、被称为南山必胜客的腾讯法务其实并不牛,腾讯在与沐瞳的诉讼中有着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 2、腾讯的公关其实很牛。 他们成功破获了一起竞争案件,活活成为侵权案件,家喻户晓。

那么,就抽丝剥茧,从头说起吧。 腾讯法务,其实没那么牛

首先,让我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被称为南山必胜客的腾讯法务为什么不那么牛。

相信熟悉游戏行业的人都会有印象,2017年,拳头公司已经在美国起诉了沐瞳。 起诉理由也同样被认为是无尽的对决模仿了英雄联盟。 当时,无尽的对决倾向于在东南亚攻略后马上一举成为海外首次的MOBA巡回演唱会。 偶然这个事件在加利福尼亚的法院被起诉了。

但当时美国法院评估此案后,最终决定不予受理。 理由是沐瞳是一家中国公司,会把你们打到中国去战斗。 就这样,拳头的诉状被驳回了。

因为在国外行不通,腾讯自然使用了他们最熟悉的渠道。 过了一段时间整顿后,他们将旗下的现象级手游《王者荣耀》和拳头《英雄联盟》合并,在深圳法院起诉模仿《无尽对决》这两种游戏。

同时,腾讯双管齐下,提起了另一场诉讼。 他们在上海法院控告沐瞳创始人,前腾讯员工徐振华违反了竞业协议。

没想到,原本在深圳十拿九稳的官司,却在沐瞳这个当时还为广大民众服务的“小公司”中受挫。 沐瞳法务也不是省油的灯。 他们通过研究发现,负责这起侵权案的法官建军并与腾讯关系密切。 不仅在案件审理前公开发表文章支持腾讯方面的诉讼观点,还与腾讯法务人员和代理律师关系密切,参加过腾讯研究院的讲座等。

没有坚持多久,沐瞳通过官方账号发表了一篇在网上公开腾讯与这位法官关系的文章。

沐瞳科技当年的“关键一战”

结果表明,深圳中院案与法官个人和腾讯息息相关,成为腾讯诉讼史上一件非常不光彩的案件。 也许是因为不好意思,从2017年到现在,这个案件一直很长,但至今没有做出一审判决。

(另外,闲话不多说,沐瞳的这个官方声明,当初可以在很多渠道看到,但现在只有雪球上的唯一东西了。 这是为什么? 别着急,回头聊)

所以,南山必胜客很强,但你会发现并不是每次都能赢。 像腾讯法务那样强大的话,也会犯错误。

但正因为如此,腾讯的另一个部门,公关部,显示出了很强的实力。 只是,这种强度比腾讯法务更细致、更无声。 腾讯的牛在哪里?

评价一家公司的公关是否好,不要看热闹,要看是否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同样,从结论上来说,在这起案件中,腾讯公关通过巧妙的操作,将一起公司个人的个人竞争事件活生生地传播到了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侵犯知识产权事件中,经过多年的传播,让这一认知铭刻在公众的脑海中。

回到前情提要,一方面,深圳中院侵权案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另一方面,还记得2017年,沐瞳创始人徐振华的诉讼案吗? 当时腾讯胜诉,要求徐振华个人赔偿1940万元。 该案也可能是国内最高的竞业赔偿案之一。

仔细看当时的媒体报道,就出现了多起以徐振华案(上海案) 1940万“天价赔偿”为沐瞳案(深圳案)侵权败诉的新闻。

不少媒体报道此事,自然而然地让吃瓜群众觉得1940万人理所当然是对沐瞳侵权败诉的赔偿。 其实,这与侵权案无关。 侵权事件至今仍在深圳中院风干。 你还记得吗?

这是腾讯在公关活动中最厉害的地方。 朦胧的史诗,移花接木。

但是,那还没有结束。 经过多年的概念偷换,腾讯最近又卷土重来了。

最近的事件,我们可以在微博上看到很相似的说法。 拳头公司早年起诉沐瞳,但随后腾讯强势介入,成功要求赔偿290万美元。

微博上一致的八股文

看这里,你觉得眼熟吗? 又有什么地方错了吗? 发表答案。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它和我们之前提到的故事一致。 那是沐瞳国内侵权案的操作流程。 不,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判决。 那么,290万美元这个表达方式来自哪里呢?

翻了卷宗也没发现这个说法,但拿起计算机一看,发现290万美元按当时的汇率相当于1940万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在这次拳头被再次起诉的事件中,腾讯再次玩起了移花接木大法,将1940万换算成美金传播。

没想到通过传播来理解数学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聪明的行动。 海外公司提起诉讼必须使用美元吗? 腾讯不仅模糊了竞争事件和侵权事件的概念,还混淆了人民币和美元。 这样,可以让原本就难以深入的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我自然相信了,“他说的没错吗?

此外,不仅善于采取这种心不在焉的手段,腾讯的公关更有令人敬佩的特点。 创投界流行的是跨越周期与时间成为朋友。

想想看。 从2017年到现在,整整五年了。 从海外到国内,再到海外。 这样,腾讯依然不放弃,坚韧不拔。

现在,我要谈谈call back之前提到的另一个小问题。 为什么当初沐瞳曝光深圳中院法官与腾讯关系的文章,只剩下雪球链接,剩下的全部消失了呢? 结合“和时间成为朋友”这一点来考虑,就会得到答案。

即使在玩家们戏弄腾讯的时候,他们也纹丝不动。 因为腾讯知道自己能改变什么,不能改变什么。 虽然改变“模仿腾讯”、“毒害青少年”的标签可能很难,但他们能改变的是最初的信息。 自从公众开始讨论这290万美元的“侵权赔偿”后,腾讯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除了善于模糊事实和跨越周期外,腾讯公关还有另一个显著的优势。 也就是说,要讲究细节,利用国内外信息的差距,来理解传播。

比如这次的事件,从传播的角度来看,还是非常讲究巧妙的。

首先,腾讯使用拳头公司发表声明,利用子公司、外国公司,对付沐瞳这家总部设在中国的公司。 而且,沐瞳总部在上海,也有疫情,反应也很慢。

通过外国公司,当然在寻找外国媒体。 新闻中发现,拳头发表声明后,5月10日,路透社和彭博新闻立即跟进。 用我的话来说,这是典型的“外宾式传播”。

10日上午,中国媒体一齐转发时,看起来像外国新闻吗? 这样的操作,使“侵犯290万美元权利”的说法更加可靠。 正如我刚才所分析,这实际上只不过是竞业赔偿。 另外,5月10日是国内的周二,从传播的角度来看,正好可以让这个消息在基本一周的时间里传播,是非常好的传播节奏。

综上所述,这就是腾讯公关牛的地方,有三个要点。 1、善于模糊叙事、模糊嫁接的关键事件。 2 )跨越周期,与时间成为朋友3 )讲究细节,善于伪装外宾,善于传播节奏。

最后,我认为成功的大公司绝对不会在特别强的部门取得成功。 互联网发展了20多年,像腾讯这样的大公司,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根本错误的系统。 虽然外界多以南山必胜客点赞腾讯,但实际上必胜客也是不可战胜的。 天下能有必胜的战争吗?

但是,腾讯很厉害。 静水深流的宣传活动和强烈的外显的法务合作,可以看到这个公司的深刻内力。 与现在的其他大工厂相比,这种动作结合的大公司,哪里有第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