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5:20:01
【军武次面】: TDK
打击特殊犯罪,需要一点特殊的方法
2020年3月初,韩国的性剥削事件“n号房间事件”被曝光,最小受害者刚满11岁。
2020年3月19日,在家中地下室囚禁、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罪犯龙喜被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20年3月27日,性侵犯的12岁智障少女对两次怀孕的罪犯,赖月龙和谢授应分别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希望尽快执行
2020年4月1日,上海青浦区破获一起幼儿园教师猥亵儿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
2020年4月2日,据媒体报道,广西一位来宾,47岁的小学数学教师,因在公共场合猥亵17名学生,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020年正值多灾多难的四分之一,关于未成年人性侵案的诸多新闻,不知多少次,让广大网友再次感到愤怒,伴随着公众的愤怒,对犯罪分子实施“化学阉割”的呼声再次高涨。
每条相关新闻都会发现类似的消息
在谈“化学阉割”对中国的利弊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东亚邻国的经验和教训。
1恶魔在这个世界上
2008年12月11日,56岁的韩国男性赵斗顺(音译)醉酒后,遇到了还在上小学的8岁少女娜英(化名)。 在遇到纳荣之前,这位56岁的韩国男子已经有过17次犯罪前科。
面对单身少女,赵斗顺恶意拖进路边教堂的厕所,对其进行暴力侵害。 在这次残忍的侵害中,少女娜英全身多处骨折,从小肠到体外坏死,部分脏器失去了80%的功能……
电影《素媛》就是以这个事件为基础的
制作了原型
此事发生后,韩国举国哗然,民众纷纷要求严惩赵斗顺。 但当时韩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最多只能判15年,且行为人身体或思维影响削弱行为后果认知能力的,刑法应予减轻,根据这两部法律的规定,赵斗顺只判12年有期徒刑。
令人意外的是,今年年底,12月13日,犯下这一罪行的恶魔将出狱。 让所有人担心的是,对赵斗顺进行心理矫治的工作人员表示,出狱后作案的可能性非常高。
赵斗顺的容貌
虐待儿童的犯人
多次犯罪的比例非常高
图为《女童保护》起
也就是说,赵斗顺很可能在近期内进行第19次犯罪。
赵斗顺除了2008年残害少女娜英外,还于1983年强奸了一名19岁的女子,并于1995年杀害了一起喝酒的人。
对于即将回归社会的两起强奸案、一起谋杀案的高危罪犯,韩国普通民众的恐慌可以想象,但毕竟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万一”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的是“万分之一”的不幸。
有句话说得好:
“谁家的孩子,我不知道心疼。”
2以“阉割”处罚
为了打击像赵斗顺这样的罪犯,韩国制定了一些法律,引进了很多措施。 例如,将强奸罪的刑期从15年延长到30年。 废除了以儿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的公诉时效(对儿童和青少年犯罪的罪犯将被永久追诉) .
在打击这些犯罪的手段中,最具威慑作用的是“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通过注射实现
2010年,韩国修订并通过了《有关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的法律》,宣布第二年对性犯罪者采用强制化学阉割的“治疗”手段。
“化学阉割”是指通过给药,减少“被阉割的人”中的雄性激素,抑制性冲动的药物控制法。 与物理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并不真正阉割人或使人不育,而只是减少性冲动。 当然,那可能会带来一些副作用。
目前,阿根廷、澳大利亚、德国、美国、印度、以色列、俄罗斯、哥伦比亚等国已引入化学阉割的方法,但在具体实践中,各国往往以“药物治疗”、“医学矫治”代替“化学阉割”
2012年,韩国决定对所有性犯罪者一律实施化学阉割的方法,但在其他国家化学阉割往往只用于对儿童的性犯罪者。
3一律“阉割”背后的无力
韩国采取如此极端的阉割处罚措施,与它独特的国情有关。 现在的韩国是经济发达、人均教育水平高的国家,但其社会中存在着很多“自古以来”的不好的菜单。
与众所周知的“财阀现象”不同,影响韩国社会的不良传统是“男尊女卑”的“厌女”现象,这种现象小而言思想观念陈旧,大而言是影响国家/民族存亡的社会核心。
韩国警方展示“n号室”事件主犯的脸
脖子上的项圈是为了防止他低头避开镜头
2020年3月初,韩国的性剥削事件“n号室”事件曝光,根据韩国警方的调查,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最年轻的受害者是11岁……
对女性进行残酷性剥削的“n号室”事件曝光后,韩国社会“男女不平等”的话题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据调查,至少有26万人参加了n号室性剥削事件,26万人是什么概念?
全韩国只有五千万多人。 其中2600多万人为男性,26万人为百分之一。 有网友表示:“韩国总共只有26万辆出租车。 你在韩国遇到n号房间行凶者的概率和在街上遇到出租车的概率是一样的”。
有压迫的地方就有反抗的地方。 韩国现代女性,面对各种各样的性不公平,最决定性最可怕的“反抗”是“不再生奶奶”。
东亚三国的出生率几乎都在下降
韩国尤为严重,数据来自世界银行
由于严重的性别不平等和其他社会问题,韩国女性出生率再次下降,到2018年,韩国出生率跌破“1”降至0.98。 这意味着,如果这一趋势不逆转,所谓的“大韩民国”将来也将不复存在……
一律“阉割”性犯罪者的背后,多少包含着打击对女性犯罪、改善女性社会地位、导致出生率下降的思想。
4警钟
韩国社会面临的一些问题,在中国也能找到相同或相似的东西,只是程度不同。 另外,与已经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韩国相比,中国社会还存在其他特殊问题,如保护儿童问题。
因此,韩国在打击性犯罪特别是对儿童性犯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国思考和借鉴。
据“女童保护”项目统计,2016年(中国)年度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犯儿童( 14岁以下)事件为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与全年曝光340起的2015年相比,同比27.35 ) .
图为《女童保护》起
更糟糕的是,据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介绍,在性侵案件特别是中小学生性侵案件中,“藏匿案件比例”为1:7左右的——,也就是说每发生7起案件就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在中国实际上
受害儿童中,农村地区又占大部分,约75%的性侵犯儿童事件发生在农村地区。 据我国政府统计,截至2018年8月底,全国约有697万名留守儿童,其中54.5%为男孩,45.5%为女孩。 没有监护人陪伴的他们遭受性侵犯时受到的伤害程度往往更大。
“性侵犯多是孩子熟人的罪行,孩子很难摆脱其控制,侵害的持续时间也很长,有的人持续了10年以上。 特别是对亲属、邻居、老师的性侵犯,由于空间接近和特殊关系,对留守儿童的性侵犯时间比其他罪犯长,平均3年左右。
此外,还有一些罪犯有性变态心理。 性变态犯罪本身就具有行为模式硬化的特点,在异常的性欲望驱使下,往往难以自制、持续侵害幼儿,即使受到惩罚,恶习也难以改掉。 ”——摘自《性侵留守儿童犯罪高发的社会心理原因及预防对策》
我们不应该让任何人“掉队”
图:人民网
成人人性受到侵犯和猥亵的儿童,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有时也会走上另一个极端:
“2013年山东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强奸案,1982年出生的年轻罪犯陈某性侵一名78岁的男老人后将其虐待致死。 嫌疑人陈某坦白,十几岁时被中年男子性侵犯了一年,是他精神病的最重要原因。
2009年至2013年罪犯魏连志对6名未满14岁的男性儿童进行猥亵,是因为其幼年遭受成年男性性侵犯的经历,对成年男性产生了恐惧心理。 ”——摘自《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 与在儿童遭受性侵犯后进行干预和指导,并加大处罚力度相比,提高法律显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只通过威胁“威力”,使此类犯罪无法从根本上上演。 (当然,儿童福利建设和受到侵害后的心理指导也非常重要) )。
从执行层面来说,很多惩戒措施,以及引入和执行提高法律处罚力度其实都比较容易,毕竟合格的儿童心理医生在中国现在也非常少见,在中国大陆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合格的儿童心理医生也只有50名,其他
任重而道远.
5性侵犯的受害者不仅是妇女
我国法律在打击性侵犯儿童犯罪方面经过多次调整,不断增加法律铁拳的威力,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法律威慑力依然不够。
军武菌在调查相关资料时,在2018年发表的论文《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作者柳朝然)中看到过这样的记述。 我认为这篇文章值得更多的读者分享和看待:
“2012年,原广州市民政局查获3名李军性侵男童,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这样的处罚毫不伤神,有恃无恐也成为许多猥亵儿童罪犯的普遍心理。 更何况,男性也被同性和异性强制性交……我国法律将强制男性性交的行为归类为猥亵,但实际上并不准确。 此外,猥亵、侮辱罪的处罚力度远远弱于强奸罪……”
作为普通市民
我确实觉得太轻了
以前对儿子进行过性侵犯的巴西柔术教练
入狱后,被自己的狱友们轮流问候菊花
这样的罪犯,在监狱里也受到鄙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男性性犯罪的法律确实欠缺。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男性儿童的性侵犯目前属于“猥亵儿童”(只有在被强奸轻伤以上的情况下,才能以“故意伤害”及“故意杀人罪”论处),“猥亵”处理最高只能判5年
相比之下,美国许多州规定,“与未满14岁儿童的性行为都属于强奸罪论”。 “强奸罪”的处罚明显比“猥亵”更严厉。
“奸淫幼女的话,会因强奸被定罪,从重处罚开始,最高刑罚将被处以死刑。 奸淫男童的行为在法律上不适用适当的独立罪……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未造成被害儿童轻伤的强奸男童的行为认定为猥亵儿童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0755-7995
军武菌作为男性,在看到相关法条规定后,全身发抖,唤起了“男女不平等”的感觉……。
6需要完善立法
化学阉割可以试试
了解了我国法律存在的一些缺失后,军武菌觉得,完善立法、堵塞漏洞、引入化学阉割等更多的惩罚措施是必要和必要的。 完善立法,就是向相关领域一些法条比较完备的发达国家学习,尽快将所谓“贿赂”行为界定为“强奸”,加大提高法律打击力度。
导入化学阉割的优点如下
1、法律除了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和死刑外,还可以有许多惩戒手段。提高法律的威慑效应(对某些人来说,被阉割的恐惧大于被监禁或枪杀的恐惧)。
对于赵斗顺这样的人来说
如果监狱有用的话,他不会连续十次犯罪
2、从效果上讲,化学阉割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因为大多数实施性犯罪特别是对儿童性犯罪的罪犯,其犯罪动机不是冲动,而是某种“本能”。
在美国,对600名性犯罪者进行了跟踪调查,没有实施化学阉割的行为者的再犯率为30%-50%左右,化学阉割后的行为者的再犯率下降到了8%。
德国1997年的一项研究显示,从1970年到1980年,在遭受“化学阉割”的104名性侵犯罪犯中,再犯率仅为3%,而未遭受化学阉割者的再犯率为46%。 (该段资料引自《性侵害儿童行为刑法规制的缺失与完善》。 因此,一些海外罪犯为了抑制自己的这种“本能”,尽量不伤害别人
当然,根据一些统计,韩国社会在2012年引入《化学阉割法》制裁性犯罪者后,韩国因性犯罪被逮捕的人数没有增加,这该怎么解释呢?
韩国因性侵犯罪被逮捕的人数
军武菌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性犯罪与一般犯罪不同,它涉及举报人的意愿问题。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思想保守,对性犯罪者惩罚力度低的情况下,很多受害者会觉得“不好意思举报”或“举报也没用”而不举报。 这样的话,从统计上来看,这样的事件反而会变少。
相反,如果一个地方思想先进,对性犯罪惩罚力度很大,受害者会很乐意举报。 这样的话,统计上看起来性犯罪案件变高了,但实际上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和谐和进步。
如果按“每10万人中发生强奸事件的数量”进行排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排名低于发达国家,从数据上看起来更安全。 在下一个排名中,印度非常安全。 (当然,不同的统计机构,根据媒体的统计也有差异。 以下仅供参考。
数据来自www.nationmaster.com
很遗憾,没有找到中国关于这个问题的权威资料
我们熟悉的“强x大国印度”,2010年“每10万人中强奸案发生数”在部分统计中只有1.8起,在有统计资料的国家中排名第94位。 相比之下,治安良好的新加坡为2.7件( 2006年统计),排名第82位。
德国为9.4件( 2010年),排在第43位的韩国为13.5件( 2004年统计),排在第30位的美国为27.3件( 2010年),排在第14位最高的是南非,这个数字是132.4。 印度强奸案的发生率比新加坡还低。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7“阉割”之外还有脚镣
在“化学阉割”中,也有人担心“被判刑的罪犯会因此产生更强的变态心,出狱后也会继续犯罪吗?” 军武菌对此持这样的看法,一般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和地区,也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例如,电子脚镣、信息披露、性侵犯儿童性犯罪者被判刑后,需要长期佩戴电子脚镣,他们的个人信息也会被披露,相关机构会尽可能提醒周边居民“危险在哪里”。
他很痛苦,但其他网友
“你痛苦的话我们就会幸福,”一个接一个地说
在其他措施的综合作用下,除了这是低概率事件外,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实际上,死刑以外的其他处罚都有这种“受刑后报复问题”,有些人无论如何都会再次犯罪。 这只能用其他措施来防止。
我认为,我国在引进化学阉割时,剩下的电子链等制度也应该一并引进,其他类型的罪犯可以考虑保留使用,也可以不使用,但对于对儿童的性犯罪者,军武菌应该尽快使用。
对此,注射和脚镣
已经很亲切了
我们大部分人在未来都有自己的儿子或女儿,或者已经有了。 为了我们家里的小他或她,在成长的道路上有尽可能安全的社会环境。 为了不让自己的家人赶上“素媛事件”这样的悲剧,我们应该支持中国的司法系统对一些人偶恶魔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善待敌人是对自己人的残忍;善待某些灭绝人性的强奸犯,是对善良人民的亵渎。
阉割他们,标记他们,用共和国法律为中国孩子营造朗朗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