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38:01
极目新闻评论家徐汉雄
3月8日,河北省唐山市一男子骑着三轮车出行,司机是一个“假美女”机器人,引发网友热议。 辖区警方表示,此事存在安全隐患,将调查处理。 (根据3月9日的极目新闻) ) ) ) ) ) ) )。
这件事发生在河北唐山市古冶区林西道附近。 据附近居民介绍,8日下午5点左右,他在林西道看到了这辆电动三轮车。 他以为真人在骑自行车。 老人坐在三轮车的后面,而坐在前面的人只有脚在动,行动僵硬,走近一看就知道是假人。 “我很好奇怎么转弯,刹车。 ”
9日上午,唐山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存在安全隐患,他们立即派人前往事发地附近调查处理,及时制止这种情况。
这种事不大不小,有大有大,但随着技术的进步,这种“无人驾驶”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相关规则准备好了吗?
2019年10月,媒体报道了一个能蹬三轮车与人对话的“网红”机器人登录“进口博”。 这是一种采用多种半导体技术的3D打印人形机器人。 2021年8月,媒体也曾报道山东泰安的一位老大爷自制了一辆“全自动三轮车”,假人“司机”以假乱真。 视频中的这位爷爷乘坐的是“特制三轮车”,座位前方的“美女司机”是假人。 2021年4月,媒体报道河北安新赵北口村的民间发明家,不仅发明了机器牛,还发明了机器人蹬三轮车等。
机器人蹬三轮车在技术上已经不是一件难事,网上也有类似的玩具车出售,实际上是电动车。 在现实中,这样的烦恼也不少。 一些代步车辆是怎么分类的? 是在汽车上处理,还是在汽车以外的地方处理,经常很为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用于上路行驶的人乘坐、搬运货物、从事工程专业工作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动力驱动、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但一些车辆让管理者陷入困境,用相关技术指标打擦边球。 例如,常见的有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三小车辆”。 部分车辆不符合规定,未列入工信部目录,车辆驾驶员也未接受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但仍大行其道。 这样的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很明显,但由此带来的移动容易性也很明显。 有需求就有市场,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能不能上路,能不能上牌照纳入管理,各地规定和执法尺度不一,导致整治的同时“三小车辆”在哪里
机器人蹬着三轮车又来了。 要说不符合规定,一定有违规之处。 这样的技术挑战,对管理者来说是一个考验。 不能因为简单地禁止了,也不能因为一直禁止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理吧。 又失去了责任。 如何规范引导,提出了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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